早期妊娠的表现,也就是怀孕前三个月会有如下表现:
A、月经推迟,如果经期规律的人推迟10天就应该考虑是否怀孕;
B、约6周左右出现早孕反应如晨起呕吐、恶心、喜食酸物或厌油腻等;
C、尿频,在12周后消失。以上的表现的程度因人而异,所以如果月经推迟,不要等到出现B、C的症状在就诊,以免延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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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:王艳丽
职称:国家级不孕不育专家成员
简介:任职于三甲医院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近40年,历任妇产科主任、医务科主任、业务副院长等职。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,特别在不孕症的临床诊断及研究上有较深造诣和独到的见解。善于利用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,解决不同原因引起的不孕不育症,做到万例手术无差错事故发生,曾在国家、省级医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,是国家级不孕不育专家队伍中的成员之一。 [详情]